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瑞安检察院  ->  新闻中心  ->  案例聚焦  -> 正文

当“李逵”遇上“李鬼”?检察机关出手为泡泡玛特知识产权“撑腰”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8日   来源:   作者:

  在潮玩收藏圈,泡泡玛特系列盲盒凭借极具创意的设计与引发情感共鸣的IP形象,成为众多玩家的心头好。然而,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不法商家却将目标对准它打起了歪主意,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仿造的劣质手办通过电商平台大肆售卖,严重损害著作权人权益。近日,瑞安市检察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销售盗版泡泡玛特手办的三名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汪某某提起公诉。

  该案是今年4月26日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瑞安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李某某、张某某未经著作权人北京泡泡玛特创意有限公司许可,从他处进购盗版泡泡玛特手办后,在二人开设的网络店铺上累计销售35万余个,非法获利20万元。

  2024年4月至11月,汪某某明知李某某等人开设的网络店铺销售的是盗版泡泡玛特手办,仍选择以“一件代发”的模式进行销售。所谓“一件代发”,就是客户在汪某某的网络店铺上下单,汪某某再从李某某等人开设的网店内购买同款,由李某某等人直接向客户发货。通过该模式,汪某某共累计销售盗版手办3800余个,非法获利1.9万元。

  2024年11月,经苍南县买家报案,温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联合苍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广东省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对李某某位于广东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北京泡泡玛特创意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茉莉系列、明日早高峰系列、温度系列等手办合计1.6万余个。经北京泡泡玛特创意有限公司鉴别,上述手办均系侵犯其著作权的产品。同月,李某某、张某某、汪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6月,继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北京泡泡玛特创意有限公司也就该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他人复制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泡泡玛特系列手办的造型设计、艺术形象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销售行为,都属于侵权。

  侵权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对创作者而言,盗版泛滥挤压正版市场空间,致使无数设计师的心血付诸东流,直接削弱创新动力;对消费者而言,购买盗版产品不仅可能面临质量低劣、售后无保障等现实问题,更可能因产品隐含的安全问题遭受权益受损的风险;对社会而言,侵权乱象若不及时遏制,将动摇“鼓励创新、保护原创”的法治根基,阻碍文创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破坏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生态。

  守护知识产权,就是守护社会创新的火种。检察机关在此呼吁广大经营者,尊重原创、合法经营;也提醒消费者擦亮双眼,抵制盗版、支持正版。若发现侵权线索,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让我们共同为文化创意产业撑起法治“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