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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2日   来源:   作者: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0日在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获评2024年度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

  一、扛起检察使命,履职尽责守护更高水平平安瑞安

  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在震慑犯罪、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犯罪927件1161人,起诉1807件2519人,对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保持“严”的震慑不动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恶势力犯罪10人,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参与“断卡”“断流”“净网”等网络治理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274人,昭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成立专班稳妥办理上级指定管辖的澳门太阳城跨境赌博、“明家”犯罪集团相关缅北电诈案件,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共同推进追赃挽损工作。筑牢经济安全防线,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66人,严惩编造虚假投资项目集资诈骗、利用“人人信”“借贷宝”等网贷平台高利放贷、洗钱等犯罪,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安全生产“强基筑安”行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犯罪14人。开展消防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加强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闭环监管,向山东、江苏2省6地消防部门移送线索推动查封伪劣感烟报警器1700余件,联合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台行刑衔接工作细则,实现防患于未“燃”。

  协同推进基层善治。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围绕涉法涉诉、涉众金融、欠薪欠资等重点领域及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检察环节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持续做好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工作,对因案致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8.2万元,防范矛盾激化。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等举措,促成78名讨薪员工与某鞋企达成和解,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各类信访289件。深化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打通案件办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陶山检察室针对森林消防通道建设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全流程监管,有力保护林地资源。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办案发现建筑工程领域资质挂靠、民间借贷中介服务不规范等方面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6份,推动标本兼治、更重治本。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97人。高质效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一起案件中引入心理专家,对在案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强化有罪指控。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从严打击涉恶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其中立案监督15人。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省级试点工作,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重,起诉86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推动26人分流至外地专门学校矫治、22人纳入全市未成年人危机干预平台,做法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联合多部门监督药店违规销售右美沙芬、便利店违规售烟等问题。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支持起诉帮助追索抚养费、侵权赔偿金共200万余元,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帮扶263次。融合推进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以“驻校工作室”为载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犯罪预防,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健全校园欺凌防治体系,一起案件入选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二、永葆为民初心,主动担当护航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抓深抓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起诉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犯罪31人,严厉打击通过阻挠施工、阻碍通行、强制提供服务等方式索取企业财物违法犯罪行为。惩治串通投标犯罪,开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职能部门健全项目进场交易、专家评审等环节的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市委“小切口、大撬动”改革,深化民企内部贪腐犯罪治理,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23人,协同挽回企业损失3023万余元,治理研究成果入选全省改革研究课题。加大趋利性执法司法、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等监督力度,利用自主开发的“超期限查封不动产”数字模型,监督解封涉企不动产6处,模型在温州全市推广。针对商贸账户因涉刑被超时限全额冻结问题,推动建立专门处置机制,174个商贸账户及时转为限额冻结,释放资金1426万余元。融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检察听证点,优化企检服务中心功能定位,汇编护企手册,集成提供诉求受理、法治咨询、风险提示等帮助,打造“线上+线下”法治服务矩阵。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起诉温州南片六县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6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5件,通过诉前调解、协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帮助企业获赔500万余元,一起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针对深圳某公司囤积商标对本地多家乳胶企业提起恶意诉讼行为,持续开展监督,提请温州市检察院抗诉。办理销售假冒“雅萌”牌美容仪案件,同步打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鉴定查明涉案美容仪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并追究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牵头六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知识产权案件办案意见与行刑衔接细则,与市法院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协作机制,联合市贸促会制定诉前调解工作办法,构筑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办案技术支撑,以与最高检合作研究课题为契机,探索建设“商标智溯特色实验室”,构建商标犯罪样品及溯源信息库,为全国商标犯罪溯源打击树立基层样板。

  增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惩治销售“毒保健品”“假牛羊肉”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开展网络营销冷冻食品专项监督,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40余家冻品和烧烤类经营户召开警示约谈会,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快递领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督促落实运单隐名制度,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聚焦农村人居环境,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规范运行现象,督促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全面检修维护,助力和美乡村建设。聚焦社会保障领域,依法打击伪造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重复开具并倒卖医保药品犯罪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有效监管,其中开发医保诈骗数字监督模型,立案监督16人,起诉55人,追赃挽损877万余元,守护群众“救命钱”。聚焦新消费业态,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出台协作意见,探索预付式消费民事支持起诉,联动市政协监督推动综合整治,入选全省“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并在省检察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讲述。

  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成立劳动保障领域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在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实质性化解21名劳动者欠薪纠纷,入选最高检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开展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保障专项监督,联合市人社局、市妇联等8部门发布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与市总工会签署协作备忘录,以法治之力护“她”前行,入选中华全国总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开展养老机构服务领域专项监督,针对42家养老机构存在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缺失、护理员资质缺失等方面隐患,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养老机构监管与行业治理,让老年人“老有所安”。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一名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害的军属及时获赔,与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协作机制,以“检察蓝”守护“橄榄绿”。

  三、聚焦监督主业,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积极践行“三个善于”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正确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办结提请批捕案件1111件1431人、办结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53件3337人。高质效办理一起“零口供”失火案,省检察院组织省市县三级检察业务骨干及消防人员观摩庭审,获评全省刑事检察优秀示范庭第一名。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对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提起抗诉,原判有期徒刑四年改判为六年六个月。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省级试点工作,将犯罪情节、退赔退赃、认罪认罚等情况进行量化,开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应用模块实现自动赋分、科学评估,做法在全国检察业务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监督清理判处实刑但未执行罪犯51人,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推进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协助省检察院开展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监检协作惩治贪污、受贿、行贿等犯罪14人,运用检察侦查权协助温州市检察院查办一起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凝聚反腐合力。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做实申诉案件监督,对审判、执行活动并无不当的,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后主动开展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在办理一起被执行人对股权拍卖评估提出异议申请监督案件中,向被执行人阐明权利和义务,与市法院共同督促被执行人筹集1400万元主动履行执行款,避免强制执行带来的争议。联合市法院共同防范和打击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对11起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温州市检察院监督,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对接市法院,合力推进“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和“终本出清”专项行动,对被执行人股权冻结、房产车辆漏查或新增、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8个领域开展监督,建议规范执行案件62件。借助大数据筛查线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纠正一起当事人伪造长期租赁合同妨碍司法网拍的民事执行违法案件,清理“逃废债”1000万余元。

  行政检察有力有效。持续加强行政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各类案件40件,一起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检通报推广。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行政处罚信息未依法公示、行政赔偿责任未依法履行等相关违法情形22处,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07件,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意见220份,避免“不刑不罚”。在办理一起证券从业人员职务侵占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检察官走进证券讲堂开展法治教育,推动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范管理。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出台意见保障涉外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涉外行政违法行为线索移送、行政争议联合化解等工作,涉外行政检察工作入选温州市涉外法治“揭榜挂帅”项目。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以精准性、规范性为导向,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8件,其中特大案件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42份,督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联合市政协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专项监督,查明检测机构存在实际检测人员与检测报告人员不一致等违规情形,推动职能部门健全监督机制,督促回收不规范检测报告101份,给工程质量“上保险”。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犯罪,督促侵害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607万余元,与市国投集团签署战略协议,首次以生态损害赔偿金成交林业碳汇3740余吨,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检察实践。开展涉海涉渔领域专项监督,推动整治非法捕捞、非法占用海域、船舶违规修造等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问题,促推创建“船舶修造业监管一件事”,牵头多部门建立非法捕捞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专报刊发。

  四、强化自身建设,守正创新助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全面深化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抓手,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支撑和保障“三支队伍”建设。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开展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党内政治生活等,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温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9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打造“睿检思辨·风起云江”检察文化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检察工作被温州市级以上媒体报道85次,漫画“老苏工作法”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影响力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与时俱进提升素能。启动优才、优案、优检“三优行动”,探索分层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青苗计划”,开展导师传帮带活动,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提升工程,完善实案实训、竞赛比拼等机制,依托“周一夜学”平台,开展“检察官我来说”等活动,夯实履职专业素能。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学者参与司法实务沙龙、理论研究交流,提升检察研究能力。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学习交流,举办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检律辩论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增强数字监督能力,开展数字专项监督29项、成案73件,自主开发的2个模型上架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10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人才、全省业务竞赛“标兵型”人才,立项省级以上重点课题7项,全国知名期刊发表文章6篇,省级以上征文活动获奖21项。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办案运行机制,完善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职责清单。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更加自觉。统筹“管案”与“管人”,一体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优化晋升评价细则,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一起流程监控案入选全省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抓实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纪律检查,重点评查诉判不一等情形,利用“检哨”系统实行廉政风险动态监测,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我们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在检察履职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向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高质量办结10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出台机制,在防范医保诈骗、规范招投标、开展涉海涉渔综合治理等8个领域联动监督,推进建议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常态化联络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等检察活动99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监督办案78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办理了一批高质效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例、省级典型案例5例、温州市级精品、典型案例29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经验,未成年人检察、数字检察等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6次;取得了一批突出成果,获评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全省专项监督优秀办案单位等集体、个人荣誉60个。

  各位代表,瑞安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存在改进空间。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还不够突出,检察履职贡献度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格局还有待巩固,监督的精准性、权威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自身改革还需聚力深化,检察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科学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的部署要求,在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力推进“三化五争八跨越”,奋力建设浙南闽北赣东综合性节点城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新篇章、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政治统领,以更严标准打造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深入实施优才、优案、优检“三优行动”,着力培养检察新秀、工匠、精英三类人才,加强证据审查、案件处理、出庭公诉、数字检察等能力建设,系统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结果与干部晋升选拔科学捆绑,不断夯实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坚持惩防并举,以更强担当助推平安建设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重大恶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协同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稳控管理,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起底排查、台账管理、动态监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群众信访件跟踪提醒与督促办理,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提升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能力水平。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加强类案回溯分析,找准普遍性、深层次治理问题,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融入中心,以更高站位服务改革发展

  助推“强城筑核”行动,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惩处各类侵犯企业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涉企案件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快调快处机制,迭代升级企检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民企内部贪腐犯罪治理“小切口、大撬动”改革项目,加大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厚植发展新优势。服务保障共同富裕,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社会保险、食药环资、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检察监督,依法保障劳动者、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厚植民生福祉。

  四、坚持依法履职,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三大法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做优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完善捕诉一体监督办案机制。全面有效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同步监督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况,促推法治政府建设。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强立案、诉前环节把关,持续拓展新领域,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应用数字监督模型,用足用好“检察+”协同共治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持续赋能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使命如磐。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忠诚履职、实干争先,为瑞安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