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瑞安检察院  ->  检务公开  ->  工作报告  -> 正文

2018年度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来源:   作者: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宣章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回顾2018年,我院在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不断深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推进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主动对接,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保障营商环境,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助推瑞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平安瑞安建设。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38件191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510件3879人,办案总量居全省第三。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案件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霸揽工程、开设赌场、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犯罪,提起公诉13件79人,依法起诉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赵某等20人“霸王搬运”涉黑案。坚决打击网络新型犯罪,起诉通过微信、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实施的诈骗、赌博和容留卖淫犯罪案件115件383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涉枪涉爆类犯罪案件提起公诉43件93人,撰写的网络涉枪犯罪情况调研报告被省委办公厅采用。妥善办理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亿元以上的“中潮金服”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走私柴油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1件44人。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温州“两个健康”发展先行区创建,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专项检察“九大行动”。开展招投标环节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立案监督4件8人,为温州市最多。批准逮捕串通投标犯罪案件7件9人,提起公诉6件19人,办理了标的达15亿元的温州瓯飞工程料场施工工程、标的达1.4亿元的丁山三期围涂工程等重大招投标项目的串标案。及时梳理总结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治理建议,受到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推动了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领域的机制建设。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危害企业发展和企业主人身安全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14件27人,提起公诉37件76人。落实涉税案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犯罪情节较轻,已接受行政处罚的,不起诉51件108人。联合市司法局出台社区服刑人员跨县域备案规定,为涉企服刑人员在因商务请假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检察版。针对轻刑犯罪治理开辟新路径,推出社会公益服务平台,强化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工作。101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90人被决定不起诉,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并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事例。深化“薇薇道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打造党委领导、检察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新模式。创建“社会+”帮教机制,联合公益组织组建由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法治宣传员等参加的团队,深入看守所开展“阳光课堂”辅导21次。丰富社会化普法内容,在瑞安市电视台少儿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未成年人普法专栏。该普法内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转发。实施多元化救助,开展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和诊疗107人次,与市民政局出台联动救助机制,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生活贫困的被害人搭建绿色救助通道,发放救助金30万元。

  二、坚持精准办案,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中彰显检察品质

  高质量办案是检察工作的生命。我们始终坚持专业、精准、创新的执法理念,实现打击刑事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推进专业化办案。专业化办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简案快办”机制。对“醉驾”等刑拘直诉简易案件,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集中审查、集中起诉、集中出庭,实现快速办理。建立“难案精办”机制。对职务犯罪、互联网诈骗、涉黑涉恶等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理或指定资深检察官办理。先后办理了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蜂胶胶囊”诈骗案,起诉了市文广新局孙某、尤某受贿案,市水利局郑某、黄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建立“类案专办”机制。按照犯罪类别,组建专门办案组,专门办理金融、知识产权、危害生态环境等犯罪案件,起诉了“E豪购”、“购品会”等网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7件16人,涉案金额达5600余万元。

  打造精品案件。发挥工匠精神,出台《精品案件培育十条工作意见》,11件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十佳精品和优秀案件,数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在办理周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案件后,向市公安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对驾照理论考试加强监管,依法取消7名作弊学员考试成绩。同时,省检察院也向省公安厅发送检察建议,从源头上消除全省驾照理论考试高科技作弊隐患,受到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入选全省十佳侦查监督类精品案件。在办理我市首件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注重加大对间接证据的引导侦查取证,完善间接证据链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该案现已移送法院审判,其成功做法为今后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起到了一定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依法放权与有效监督并重,做好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全年评查案件2039件,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每月通报并限期整改。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主动申请侦查人员、证人等四类人员出庭作证16人次,为庭审实质化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检察机关审前过滤功能,开展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42件,召开诉前会议22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68人,不起诉12人。推动科技与办案的深度融合,创新刑事检察与技术协作机制,设立温州地区首个县级电子数据实验室,办理电子取证案件97件。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技术论坛在我院召开,技术协助办案工作经验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并被省检察院推广。

  三、坚持做强主业,在推动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权威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做优侦查活动监督。持续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的,监督立案27件,同期法院判决7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的,督促撤案12件。对应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9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94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6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促使公安机关后续查处此类犯罪案件15件26人。进一步规范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针对久侦不结、辨认程序违法等问题发送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探索双轨制监督模式,在市公安局鲍田派出所和执法监督大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将引导侦查和监督触角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2件,纠正侦查不规范等问题20余个。

  做实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0件,发出刑事申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3份,同期法院改判9件。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温州市检察院提出民事抗诉3件。开展家事审判监督,检察官首次以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身份参加涉未成年人的家事审判活动。依法打击妨害民商事诉讼犯罪,移送虚假诉讼线索被公安机关立案3人,涉案金额达1400万元;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14件16人。加强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评查民事非诉执行案件25件,发送检察建议2份。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督促对13名判实未执罪犯立即予以执行。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约谈罪犯105人次,建议法院及时执行财产刑。深化社区矫正监督,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并出台工作意见,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公益诉讼。9月,市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大力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09举报热线电话,在市环保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与法院、环保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4份,已被采纳整改44份,涉及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及国有财产流失等诸多问题。对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向市民政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低保金82万余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其中“川西川湘菜馆”因使用“口水油”被判处支付赔偿金76000元,并登报道歉;2名滥伐林木被告人被判处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5000元。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食品安全犯罪后未被行政处罚和部分网络餐饮店存在无证经营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4份,38人被禁止终身从业,25人被纳入严重失信者名单。

  四、坚持固本强基,在深化队伍建设中彰显检察风采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只有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才能担当起推进检察事业高水平发展的重任。

  强化从严治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动向党委报告重要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督促落实。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督查7次,发布督查通报5期,优化司法作风和检察工作质效。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完善干警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廉政家访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推荐干警参加最美人物评选,共有5名干警获得瑞安最美政法干警、最美“平安妈妈”等荣誉称号。

  强化人才兴检。持续开展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专项活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行“拜师结对”培养模式,挑选7名业务尖子向我院全国、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和公诉人拜师学习。坚持岗位练兵常态化,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45人次,并将竞赛成绩纳入检察官遴选和考核的评价内容。坚持全员知识更新培训,分批组织干警前往高校接受法学前沿理论学习,50人次参加温州市检察机关组织的专业素能培训。推出“夜话沙龙”菜单式课程选学项目,征集课题26个,完成授课交流12次。积极借助“外脑”开展检校合作,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检校协作战略协议,合作共建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2018年以来,1人获得全省公诉业务竞赛标兵称号,5人获得温州业务竞赛标兵称号,2人获得温州公诉新秀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关于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社会诚信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始终保持对损害司法权威、社会诚信类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制度化建设,健全公检法长效协调机制。4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走访人大代表联络站,听取代表对民生问题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以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涉企工作通报会,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协商通报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公开法律文书1896份,程序性信息4536条,公开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8条。发布检察新闻119篇,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80余篇,连续四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有32个集体或个人被温州市级以上单位记功或表彰。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刚性有待加强;三是创新争优意识有待提高;四是队伍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切实措施,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接力奋斗,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不断推进瑞安检察工作新发展,为开创新时代“至美瑞安”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责任,进一步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以“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为总载体,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严打深挖,“打伞破网”,快捕快诉,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努力为瑞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主业,进一步聚焦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把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充分用足诉前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两种监督手段,力争办出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推进重要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行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果。

  三、强创新,进一步聚焦检察工作特色发展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蹄疾步稳推进内部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化工作。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引导、审前过滤”工作机制。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打造12309在线智能服务平台,开发诉讼违法举报、民事诉讼监督等线索研判预警系统,构建诉讼违法线索智能分析平台。以“温检擂台·三比三评”活动为契机,营造学习比拼氛围,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和品牌创建。

  四、强队伍,进一步聚焦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突出加强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把牢理想信念关、政治纪律关和意识形态关。巩固“清廉瑞安·清风相伴”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落实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继续实施人才兴检工程,加强检察理论人才和办案骨干培养,增强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培养队伍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拼搏,找准检察工作与瑞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为“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