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再次获评“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实干争先推进高质量发展
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检察能动履职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坚定扛起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检察担当。
维护大局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08件846人,起诉2173件3049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各项维稳安保工作。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11人,对黑恶势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374人,及时追赃挽损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起诉14人,全力维护医保资金安全。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起诉非法买卖外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9人,并联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共同治理华侨非法买卖外汇问题。开展鞋企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监管备案机制,备案单位数量从400余家上升至1500余家,拧紧安全生产“总开关”。整治环卫车交通肇事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作业。深化监检协作,提前介入、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3人,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391人,同比上升64.29%,涉案金额达9100余万元。严厉打击走私犯罪,审查起诉走私“冻品”、烟草等犯罪案件14件84人,维护国家进出口监管秩序。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起诉串通投标犯罪4人,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批捕9件9人,起诉22件26人,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深化由案到治,检察官实地调研、送法入企、向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清廉民企建设开出良方。联合浙江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举办“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治理”司法实务论坛,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政法各单位、市工商联、华峰集团等职能部门和民营企业代表,与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共同探讨治理路径,帮助企业健全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对情节轻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不起诉35件64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予以宽缓处理,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合规经营。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打造“合规一件事”应用,嵌入浙里办“企业合规通”,搭建线上法治体检平台。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在塘下镇、仙降街道、汽摩配行业协会成立企检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事前合规法治指引、事中合规高效整改、事后行业合规预防的“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示范效应。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紧扣“创新提能”八大工程部署,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职能,助力瑞安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县(市)。集中管辖温州南片六县市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制假售假等犯罪104件256人,联动六县市法院、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办法,依托浙南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深化检校合作,全力构建温州南片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办理冒牌“毒奶瓶”案件,提起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市法院判决支持,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会同市科技局签订《关于瑞安科技大市场司法服务和保障合作备忘录》,为科创服务平台依法有序交易提供法治保障,助力瑞安打造温州南翼科创平台高峰。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引导381名涉“醉驾”、盗窃、交通肇事等犯罪人员参与公益服务考察,接受教育改造。完善轻微犯罪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制发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对327件不起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常态化开展接访工作,持续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制度,完善“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矛盾化解模式,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85件,化解最高检、省检察院交办的重复信访积案5件,用心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下沉检力协同开展“三官两师一员”活动,嵌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成立“检察为民智享驿站”,推广“老苏工作室”品牌,优化“检察+人大”“检察+网格”等叠加工作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浙江法治报》报道,塘下检察室荣获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称号。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黑眼睛社工服务中心开展“驻校社工”项目,创新涉校纠纷“135”化解工作法,前移关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践行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高质效履职路径,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件,推动堵漏建制,消除治理隐患。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护航民生民利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参与构建全龄友好城市服务体系,健全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厚植共同富裕先行优势。
筑牢食药环安全屏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击食药领域犯罪,起诉15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规范肉鸽行业生产销售活动,推动家畜类定点屠宰、试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合力引导农产品行业规范发展。成立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综合履行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四大检察”职能,出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46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5件,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做好修复工作。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0家单位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全力助推新时代美丽瑞安建设。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3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1人。入选全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单位,构建专业化、精准化的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体系。牵头推进全市“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合9家单位出台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意见,与市公安局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212人次,帮助9名未成年人获得司法救助金、合理损害赔偿28万余元,向监护不力的失职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73件,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在浙江省第三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论坛上交流发言。针对校园周边安全以及酒吧、电竞酒店、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和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7个,破解酒吧监管难题,推动职能部门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酒吧作出全省首例行政处罚,入选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邀请国家一级演员陶慧敏出演普法微电影《飞跃悬崖》,持续提升“薇薇道来”法治教育品牌引领力、影响力。
精准帮扶特殊群体。加大对因案受困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向142人发放救助金59.6万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8件,为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某鞋革厂负责人欠薪犯罪案件,综合采取支持起诉、检察调处、司法救助等措施,联动市法院帮助79名劳动者解决“烦薪事”。马屿检察室联合马屿法庭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合力为特殊群体“撑腰”。关注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群体就医需求,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医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制完善,让患者就医“畅通无碍”,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并在省检察院、省残联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典型发布。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联合出台机制防治就业性别歧视,反家暴联动共治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并获评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以法治之力守护“她权益”。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精准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行稳致远。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结提请批捕案件849件1048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3044件4290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活动违法、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等情形依法进行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化检警协作,案件会商94件次,引导侦查疑难案件57件,出台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收集审查证据,强化自行补充侦查,最大限度查明事实真相。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中,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系替人顶罪,并挖出法定刑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真正诈骗犯。开展“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清理判处实刑但未执行罪犯84名,建议收监执行12人,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线索2人,实质化审查保外就医案件,坚决防止“纸面服刑”。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质效。坚持依法监督与定分止争并重,实质性化解民事申诉案件,对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聚焦民事执行领域堵点难点问题,开展涉被执行人新增不动产登记、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6个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8件,均被市法院采纳。主动探索破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联动市法院等部门促成破产企业先予足额支付2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及时化解劳企矛盾纠纷。针对企业已注销但仍作为诉讼主体进入民事审判执行程序的问题,开展“法人诉讼主体适格性”数字类案监督,与市法院共同推动规范法人诉讼资格审查,监督模型入选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3”,工作经验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
行政检察更加扎实有力。落实“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的要求,协助省市级检察院审查涉征地拆迁、违法建筑拆除等领域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5件均获采纳,实质性化解生效裁判行政争议4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向市法院、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43起案件执行到位;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与强制执行信息纳入法院“执行一件事”平台,健全闭环办理机制。助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避免“不诉了之”。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非法捕捞案件行业禁入惩戒会,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多维度惩治违法犯罪人员。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规范。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定领域案件办理,积极稳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监督,找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促进诉源治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推动256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执行到位,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开展月子中心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出台全省首个月子中心行业自律标准、确定行业主管部门,促进新业态行业健康发展,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获《中国妇女报》《浙江日报》等媒体报道,工作经验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交流。
数字监督成果更加显现。开展交通“碰瓷”诈骗、司法网络拍卖、消防安全治理等领域数字监督30项,成案351件,发挥和显现数字技术对检察业务的支持和推动作用。月子中心妇女权益保障数字监督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模型。联合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打造的“母婴保健监管一件事”应用,入选省级“一地创新、全省推广”项目,获评“温州共富首批试点”和“第二批最佳实践”。联合打造“认罪认罚一件事”多跨协同应用平台,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创新开发“轻罪智治一件事”应用,入选全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创建项目”。
四、坚持自我革命,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统筹推进建强组织、用好干部、盘活人才、锤炼作风等各项工作,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整体质效。
政治建检夯实忠诚根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循
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等活动,统筹推进理论学习、为民办实事、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有序开展。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5个配套措施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3次。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活动。打造“云江睿检”党建品牌,退休党支部获评浙江省首批离退休干部“三强六好”示范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检察故事,被中央、省级、温州市级媒体宣传报道101件次。
人才强检提升专业素能。大力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传承、优化、创新相结合,实施“青苗计划”、组织拜师结对、开展“周一夜学”等,综合采取实案实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业务教学等方式,促进干警提升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1名干警入选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8名干警在温州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或被评为业务人才。与文成县检察院结对共建,在业务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互学共进。深化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推动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共融共促。承办“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基地浙江分基地”个案分析论证会,公安、检察系统省级专家共同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脉问诊”,提升重罪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从严治检锤炼过硬作风。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优化党务、政务、业务、事务“四位一体”督察模式,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比拼亮晒核心业务指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健全检察干警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制度。开展“党员先锋岗·瑞检之星”选树宣传活动,激励检察干警履职尽责、担当有为。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拓展渠道、创新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更深入地监督检察工作,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圆满办复4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在塘下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检察公开听证点,在办公区为代表委员开辟绿色通道,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181人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对245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检察事业迈向新台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例,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21个、个人荣誉52人次,获评温州市级以上优秀、典型等案例32例,5名干警入选温州市级以上人才库。
各位代表,瑞安检察事业取得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需优化,检察履职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还需增强,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发力,人才梯队化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案件全流程闭环管控有待进一步严密。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温州市委决策部署,在中共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力拓宽“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基本路径,激活四大“强引擎”,厚植四大新优势,加快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捍卫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强大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创亮党建品牌。加强检察干警政治能力培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强化履职担当,以更实举措助力瑞安示范先行
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助力瑞安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护航平安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以及严重经济金融犯罪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进网络法治工作,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优化企检服务中心运行模式,高质效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惩治和预防民企内部贪腐犯罪,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检察有为让人民有感。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立足“四大检察”基本法律监督格局,全面推进法律监督
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轻罪治理,健全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协同破解民事执行难题,完善民事申诉案件调处机制,扎实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扎实有力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抓实基础建设,以更高标准淬炼过硬检察铁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体推进系统育才、统筹管才、科学用才,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检校合作等,不断增强检察干警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参与社会治理本领。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检察干警明德守法、遵规守纪,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迈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担当奋进、实干争先,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更大检察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瑞安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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