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瑞安检察院  ->  新闻中心  ->  案例聚焦  -> 正文

@生意人,莫当“工具人”,披着“货款”外衣的“赃款”不能收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来源:   作者:

  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帮凶”,“帮助”手段亦是日新月异、伪装重重,不少人更是抱着侥幸心理沦落为“工具人”。近日,瑞安市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披着收“货款”外衣帮助收受、转移电信网络犯罪资金的帮信案。

  林智(化名)和郑明(化名)是生意伙伴,两人以及周边不少商家的银行账户都曾因收受来源不明的货款被冻结过。在办理解冻手续时,公安机关明确告知是因为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入的缘故。

  这一天,林智再次向郑明催收货款,郑明便联系了数个欠其货款的国外客户。

  郑明在明知国外客户资金来源有问题的情况下,与林智确认“会冻的钱要不要”,林智表示“是钱都要”。随后,郑明要求林智提供多个银行账号,每个账号会有多笔钱陆续汇入直到达到指定金额,且“钱汇入后要立刻取出”。

  林智按照要求提供了数人数个“空卡”账号给郑明用于接收资金,并提醒持卡人收到钱后立刻取现或是转账避免被冻结。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林智提供的银行账户先后共有19笔资金汇入,在该数十万元的资金中有8万是他人通过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等活动流入。

  现林智和郑明因涉嫌帮信罪已被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催收货款是正当的民商事权利,但明知对方资金来源有问题,可能系违法犯罪资金,仍以收货款的名义提供自己或他人银行账号予以收受和转移,系为他人违法犯罪的资金流转提供帮助,将可能涉嫌犯罪,因此千万不要出于侥幸心理忽视在办理银行卡解冻手续时警察叔叔附赠的普法教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