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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7年-2021年)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来源:   作者: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9日在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五年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中,四次荣获全省检察工作先进院称号,获评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坚持服务大局首责,主动作为,在护航安全稳定中彰显检察担当

  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护航瑞安市域安全稳定着力点,全力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护航平安瑞安建设。巩固发展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481件895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2339件18255人,办案数量居全省前列。依法妥善办理安阳路连环撞车案、塘下持棍杀害电动车司机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上头电子烟”“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蔓延,推动快递包裹“藏毒”、数字货币“买毒”等综合治理。办理的1起境外邮寄大麻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并配合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在央视新闻上发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坚持上下游全链条打击,突出惩治非法收购电话卡、银行卡等黑灰产业,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实施诈骗案件,铲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

  坚决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82人,依法严惩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赵某等20人“霸王搬运”涉黑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5·20裸聊敲诈系列涉恶案”,为人民安居乐业筑牢平安基石。坚持“打伞破网”,向市扫黑办移送线索20余件,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精准“打财断血”,推动查封扣押“黑财”和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整治行业顽疾,制发检察建议堵住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生态。如期完成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阶段任务,获评2021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奋力书写检察抗疫答卷。在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第一时间组建志愿服务队,先后出动926人次深入街道、村居、隔离点、动车站、高速口阻击疫情,被温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依法办理涉疫刑事案件33件41人,起诉温州首例涉疫妨害公务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受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对接药业、鞋革、汽摩配等行业协会,帮助企业稳发展渡难关。办理的1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全国首创醉驾案件引入公益服务模式,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肯定。深化轻微刑事案件社会治理模式,自主研发社会公益服务智慧平台,形成司法机关主导、社工组织执行、社区居民配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事例。坚持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基层检察室引入“检察+新乡贤”模式,邀请新乡贤常态化参与法律宣传、矛盾化解、案件听证等工作,获评全省基层检察室典型案事例。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堵点开展专项监督,发布《安全生产刑事检察白皮书》以案示警。

  二、聚焦改革发展中心,担当实干,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锤炼检察品质

  紧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聚焦共同富裕服务乡村振兴。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依法打击侵犯企业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办理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案件350件691人,挽回经济损失3560万元。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企刑事“挂案”,检察环节现已全部清零。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企业经营者不捕26人,不诉484人,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推行“诊疗式”办案模式惩治企业内部贪腐,指导企业制定《内部涉贪腐线索报案规定》,以帮助“带病”企业“司法康复”,被最高检点评为让企业家轻装上阵的“温州样本”。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配套机制,通过规范合规整改、强化犯罪预防,努力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涉企社区服刑人员跨县域备案规定,为涉企服刑人员商务请假提供绿色通道,该做法被新修订的社区矫正法采纳。

  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实现全链条综合性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366人,办理的1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打造“企业需求+法律研究+司法实务”三位一体法治保护体系,先后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成立浙南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设立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设立华峰集团实践基地,形成一核多点创新保护新格局,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校合作创新实践基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金,守住脱贫底线,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周年精品案例。推进司法救助全面覆盖,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余元,实现“应救尽救”。为美丽瑞安添彩,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60人,助力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千万工程”。推进农业低碳转型,办理露天秸秆焚烧公益诉讼类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进全市秸秆综合治理。

  三、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心系群众,在呵护民生民利中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检察无小事,事事关民生。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依法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4061人。妥善办理涉案金额达亿元以上的“中潮金服”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部分自来水厂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以及赵山渡水库、马鞍山水库、湖岭三十三溪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口水油”火锅系列案,推动集中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电动车质量安全公益诉讼监督,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针对2019年上半年连续发生的3起乘客殴打公交车驾驶员事件,向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市财政出资为全市402辆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防护隔离栏,保障公交运营安全。针对工程车交通事故频发、超载超限突出等问题,向市工程车辆自律协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市域内1500名驾驶员完成体检,1505辆工程车安装预警监控系统,从源头上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织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5人。办理的1起性侵未成年人抗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结合司法办案推动社会治理,监督有关单位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吧等存在的管理漏洞。打造具备瑞安检察辨识度法治教育品牌,编写出版的普法读物《检察官:少年,你应该知道的法律那些事儿》,入选最高检、教育部“法治进校园”系列图书,出品的53部普法作品被纳入温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课件资源库,惠及全市147所学校、15万余名师生家长。“薇薇道来”工作室获评全省优秀普法工作室。共创儿童友好型城市,先后成立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生命安全教育馆等普法阵地,出台“女童保护”公益团队协作机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等,发挥普法矩阵乘数效应。

  落实为民服务办实事。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全面推开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问,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如我在诉”化解信访积案,按规定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程或结果。采用“三个一”领导包案模式,即一名院领导、一个办案小组、一套解决方案的模式化解信访件,成功化解1起持续五年层层申诉信访积案,多年保持无涉检信访积案记录。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四、抓实法律监督主业,深耕细作,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使命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职,不断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优刑事检察。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积极回应诉源治理轻罪慎刑法治新要求,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由2017年的19.9%上升至2021年的33.9%、不诉率由15.5%上升至31.2%,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9件,撤案31件,追捕追诉10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45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45件。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被罪犯冒用身份导致就业、通行受阻等情况发送再审检察建议4份,均被法院裁定采纳。推进“判实未执”清理工作,监督收监执行38人,暂予监外执行105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执行272件。

  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聚焦重点、精准监督,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87件,其中依职权发现454件,占93%。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法院同期采纳3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超期等情形发送检察建议8份,涉及案件15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发送检察建议39份,涉及案件222件。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受理25件,其中涉未成年人22件,占88%。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针对职业放贷、劳动碰瓷等群众痛点问题,与市法院、劳动仲裁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

  “一手托两家”做实行政检察。立足共赢、凝聚合力,推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12件,其中依职权发现205件,占97%。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0件,向审判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8件。发挥府检联动载体作用,通过行政行为合法性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共促法治政府建设实现1+1>2。针对在化解一起涉侨资企业行政争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合力优化涉外营商环境。

  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2017年6月,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正式确立,承载着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职责使命。2020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检察从第一年办理5件,到2021年办理52件,办案数量持续上升。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低保社保资金保护等民生热点领域,发送检察建议328件;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等新领域,发送检察建议28件,办案领域逐步拓展。通过办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推动解决了多项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积极建立配套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分别出台工作意见,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联合瑞安团市委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省级试点工作,由志愿者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参与公开听证和整改成效评估。

  五、发扬守正创新精神,提质增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激发检察动能

  全面落实多项系统性、集成性改革,抓牢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强大引擎,推动检察工作重塑性变革。

  系统性改革落地见效。坚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共计22名干警顺利转隶至市监察委。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完成员额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人民群众实际经历的诉讼环节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或程序反复,案件比降低至1.1,下降的是数字,上升的是司法温度。持续深入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办案要求,做到“谁决定谁负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6088件8484人,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超过98%。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镜头下办案”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样本推广。

  集成性改革持续拓展。构建侦捕诉判衔接机制,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规范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的纪要》等文件。以“我管”促“都管”思维,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协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形成诉源治理合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联合市法院出台会议纪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研判制度、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5次。加强监检衔接,设立职务犯罪检察专门内设机构,办理市监察委移送案件37件56人,共同推动清廉瑞安建设。

  检察数字化改革有序推进。2017年推进检务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设立温州地区首个县级电子数据实验室,探索刑事检察与技术深度协作。2021年牵头成立瑞安市政法一体化办案集成应用工作专班,实现温州市首例监委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线上推送。自主研发量刑计算系统,为量刑过程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加快多跨场景上线应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监督智能辅助项目、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智能辅助项目和认罪认罚可视化系统建设项目,主动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

  六、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固本强基,在强化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推出“社区矫正检察伴你行”“守护绿水青山党建+”等特色工作,展现检察干警新作为新担当。围绕“党旗红”引领“检察蓝”主题,推出“检察为民办实事”等实践活动,跟进落实76项便民利民措施。2个党支部获温州市级先进表彰,2人获温州市级“最红排头兵”“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深入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坚持不懈狠抓能力建设。实行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雇员自主双向选择,根据办案需要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加入,“重构”检察官办案团队,满足精细化办案需求。强化人才培养,推出“拜师结对”培养模式,开展“瑞检之星”评选,鼓励干警参加业务竞赛等,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温州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文章42篇,承担国家级、省市级重点课题31项。17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温州市级以上表彰,18人获评省市级检察业务“标兵”“能手”,19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9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市级典型、精品、优秀案事例。

  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出台《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全面谈、二次谈、突出谈方式,开展多轮次、多层面谈心谈话236人次。制定《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安排及责任清单》,认真开展干警自查、组织核查和案件评查,推动重点案件办结、顽瘴痼疾清仓、问题彻底整改。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当下治”和“长远建”有机统一,推动出台17项制度机制。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各类议案、提案和建议,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依法公开法律文书738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万余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4条。检察新闻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327篇,连续七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这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这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去年,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出台文件,省委专门印发贯彻落实通知和实施方案,市委在新年伊始高规格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省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但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标志性成果不够突出,党委和政府的感知度、法治同行的认同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还需进一步均衡;三是数字化改革与法律监督结合不够紧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四是检察队伍建设与专业化、职业化匹配度还不够高,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务实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瑞安奋进“十四五”、实现“八个新跨越”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历史坐标和伟大征程,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瑞安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意见》,以浙江检察“十四五”规划为工作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提升服务大局精准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检察成果辨识度,再接再厉、止于至善,为瑞安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举旗铸魂”的自觉,高站位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扛起赓续“红色根脉”和“五大历史使命”担当,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将高站位与实干事相互结合。自觉运用“八八战略”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提升检察履职质效,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能动履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二、坚持“躬身入局、民生在心”的使命,高标准服务瑞安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五区五城”“八个新跨越”奋斗目标,在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积极履职。重点围绕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瑞安、法治瑞安建设,全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参与社会治理切入点,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始终践行“为民司法”,用心用情办好“小案”,落实落细“检察为民办实事”多项实质性举措,让检察服务更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坚持“强化监督、维护正义”的担当,高质量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的县域样板。以落实中央《意见》为抓手,在提升监督质效中开创新局面。坚持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四大检察”融合监督的成熟路径。按照高检院“质量建设年”要求,全力打通执法司法“数据孤岛”,合力挖掘法律监督线索,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发挥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等叠加效应,合力解决法律监督短板、弱项。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实现监督工作颠覆性创新、监督模式深层次变革、监督机制系统性重塑。

  四、坚持“品质兴检、素能强检”的理念,高要求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新时代检察人才要求,持之以恒开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切实促进政治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制定检察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树先进典型发挥“头雁效应”。定期开展实战实训,开展法治共同体同堂培训,保“业务底色”增“品牌亮色”。持续抓实严管厚爱,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全面覆盖,建立检务检纪督查常态化机制,压实司法规范。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坚决遏制干预司法现象,营造良好司法生态。

  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美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翻篇归零再启航,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起点,我们将始终保持“赶考人”姿态,胸怀“致广大”格局,务实“尽精微”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笃行不怠,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