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检察院对被告人金某某、黄某某、张某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这是非法放贷行为正式以非法经营罪入刑后,瑞安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
经审查,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金某某、黄某某、张某等人在未获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分别在浙江、河南、缅甸等地,通过“今借到”、“借贷宝”等APP签订借款合同,采取先期扣除借款金额的15%-30%不等的砍头息等费用的方式,以400%至1000%的年利率向社会不特定人发放贷款,从中谋利,涉案数额累计达3000万余元人民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