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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来源:   作者: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宣章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瑞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服务大局持续发力、法律监督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常抓不懈,全年共有40个集体或个人被温州市级以上单位记功或表彰,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不忘初心使命,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检察作用

  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瑞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61件189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729件4148人,办案总量居全省第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严惩,共批捕8件15人,起诉24件46人,形成有力震慑。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办理金融犯罪案件31件85人,妥善办理了“中潮金服”等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3件54人,未发生一起集体访和负面舆情事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件,及时为558名农民工足额追回薪资共计327万余元,对9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15人,持续升级“司法+生态修复补偿”办案模式,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从严从快,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工程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1件40人,起诉13件68人,追诉漏犯1人。坚持规范办案,健全提前介入、专业化办案等机制,严把案件质量,确保“不放过不凑数”。坚持“打伞破网”,起诉“保护伞”2件2人,如依法起诉充当“保护伞”的市畜禽屠宰管理所原所长杨继强,有效整顿和恢复了市场秩序;向市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坚持“打财断血”,实现查清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双同步”,如在办理陈月绸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督促公安机关查扣“黑财”达1000余万元;开展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行动,跟踪监督59件,对4人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涉案金额17.5万元。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服务“两区”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出台“十条意见”,立案监督3件5人,追捕追诉14人。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起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欺行霸市”案件40件98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0件110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不捕7人、不诉48人,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坚持精准服务,依托与市工商联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千名干部进千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努力为企业解忧纾困。获评温州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二、不忘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担当

  抓住省委下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机遇,积极破解法律监督难题,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9人,撤案4件4人,纠正漏捕、漏诉37人。强化检察机关审前过滤功能,开展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36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75人、不诉17人。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研判机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132人,数量居温州第二。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5件,同期法院改判4件、发回重审1件。扎实推进“判实未执”清理工作,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卫健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的纪要》,监督收监26名罪犯。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执行财产刑116件,金额达85.3万余元。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经审查决定逮捕3人、提起公诉7人,依法办理了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吴招鹏(副县长级)受贿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努力追求办案品质,切实践行“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理念,发扬工匠精神,悉心培育精品案例,4件刑事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优秀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全年立案52件。严惩虚假诉讼,开展“套路贷”“恶意逃废债”等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职业放贷、劳动碰瓷等多发问题,与法院、劳动仲裁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民间借贷领域“假官司”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提请温州市院抗诉改判2件(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开展民事执行活动,对未及时解除查封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重点围绕国土、环保领域行政裁定落实难等问题,规范行政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对行政审判活动中送达不规范问题进行监督纠正。

  做好公益诉讼。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外卖平台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固废垃圾处理等领域,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份,相关单位已整改落实。积极稳妥对公共安全等领域进行有益探索。如对非法改装的超载超限车辆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市公安局出台执法意见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41起,有效遏制重型货车违法运输危害公共安全的现象。推动行业和区域治理,促使相关部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办理的“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管问题公益诉讼案,督促市监局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3000家网络餐饮店开展集中整治。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公开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如办理的赵山渡水库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获评温州精品案例,被正义网专题直播,16万余人同时在线观看,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不忘民生民利,在维护人民权益中体现检察温情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接群众需求实施供给侧改革,用一件件检察民生实事解民忧、暖人心。

  用心呵护下一代成长。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保持零容忍,起诉49件58人。对一起养父性侵养女一审判决畸轻案件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改判增加罪名及刑期,并经我院建议后撤销了养父母的监护权。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落实特殊保护政策,对校园欺凌、勾结黑恶势力等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依法严惩。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打造“薇薇道来”法治教育品牌,出品漫画小手册、视频微课堂及电视少儿普法栏目等,惠及全市147所学校、15万余名学生。由最高检策划、我院编写出版的普法读物《检察官:少年,你应该知道的法律那些事儿》,被最高检、教育部作为“法治进校园”系列图书。中央电视总台、法制日报、中国长安网等国家级媒体对该书做了专题报道,相关做法获省市检察院、瑞安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加大刑事和解力度,能在检察环节化解的矛盾绝不传递到下个环节。全年共委托驻我院调解委员会调解刑事案件112件,58件达成和解。围绕轻微刑事案件治理难题,全面引入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形成司法机关主导、社工组织执行、社区居民配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从源头控制犯罪率。该做法作为诉源治理的典型,先后被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并被最高检转发。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调研信息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相关领域、行业的源头治理。如针对乘客殴打公交车驾驶员案件所反映出的公交运营安全问题,向市交通运输局发送检察建议,获市四套班子领导批示肯定。现我市已投入200余万元安防资金,为全市公交车安装驾驶室安全防护栏,检察建议要求整改的内容全部落实到位。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信息查询、律师阅卷等“一站式”服务,群众办事只需走一个窗口,免费为律师、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电子光盘。坚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妥善办理来信来访案件218件。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结结果答复两个100%。发挥科技助力作用,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掌上服务”专栏,全面实现网上信访、举报、咨询、答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不忘改革创新,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提供瑞安经验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积极稳妥落实新一轮检察改革。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重塑性改

  革任务,87.7%的人员和编制流向业务一线,形成九个业务部门加三个综合部门的“9+3”模式。在刑事检察方面,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根据案件类型设立四个刑事办案机构,组建专业办案组,满足特色司法需求,全省首创成立轻罪检察部,实现简案快办,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司法效率,办案质效为温州全市最佳。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方面,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逐步解决“重刑轻民”问题,以适应“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处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197件1590人(人数系温州最多),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8.2%。积极担当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率温州之先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律师值班制度,实现法律帮助全覆盖。制定出台《关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的规定》,切实保障制度规范适用。加强量刑建议精准化建设,自主研发“刑事案件精准办理智能辅助系统”,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现该系统已在温州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使用。深化宣传工作,在监区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定期答疑,利用“两微一端”公布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知晓度。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完善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细化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权责任,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司法办案工作新机制。牵头做好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工作,协同率达100%。发挥入额院领导“头雁效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坚持依法放权与有效监督并重,执法办案实行全程跟踪监控,做好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着力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围绕共性风险和重点业务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登记、报告制度,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

  五、不忘强基固本,在提升综合能力中打造检察铁军

  全面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落实政治巡察整改,针对温州市院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警参加主题教育微党课、演讲比赛等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引导全体干警践行初心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以“四化”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日活动等工作。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将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

  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深化检校合作,打造“三大学习品牌”,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履职本领。坚持全员知识更新,组织干警参加教育培训42批136人次。优化干部结构,内设机构改革中,有4名干部主动退出中层岗位,选拔7名年轻中层干部,干部梯队建设明显加强。推进系统内部交流学习,选派干警赴省检察院、内蒙古检察机关挂职锻炼,提升办案专业水平,实现人才良性互动。注重理论研究,1篇课题获最高检立项,12篇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奖项或在知名期刊上发表。

  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认真贯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食品药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办理政协委员《关于健全法企合作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提案》,会同法院向市政协通报会办情况,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士参加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党外人士意见征求座谈会,多方位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全年公开法律文书2308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4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结合瑞安实际提供特色优质检察服务还需积极作为;二是法律监督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如何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深入探索;三是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本领、斗争精神、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还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按照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奋力推进瑞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讲政治,在精准服务大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瑞安市委中心工作,找准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落脚点。深入推进检察环节“三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十大专项行动”,着力推动深挖整治、长效常治,助力实现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金融检察工作,探索强化侦捕诉衔接机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深化服务保障“两区”建设,多点发力平等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放心大胆求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二、补短板,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上下功夫。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新起点,推进检察改革“精装修”。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切实担起主导责任,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升工作质效。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重点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拓展案源提高质效,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优化办案结构,提高重特大案件比例,积极稳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将维护公共利益做深、做实、做出成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等机制体系,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内控作用,促进检察权顺畅高效运行。

  三、重协同,在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上下功夫。主动融入市委高水平推进瑞安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瑞安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少捕慎诉”,完善轻罪案件引入公益服务机制,协同推进诉源治理。立足办案找准社会治理隐患,精准提出检察建议并推动落实。用新理念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向社会各界针对性地做好释法说理、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检察新闻宣传“软实力”。持续推动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巩固“薇薇道来”法治教育品牌成果,拓展法治教育辐射面和影响力。

  四、强素质,在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上下功夫。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高队伍的治理能力和制度执行力。积极推进业务建设。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引进和干部交流挂职力度,以培养新一代专家型检察人才为目标,打造人才梯队,针对性开展高质量、高标准检察业务实训。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发挥派驻纪检监察作用,找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防控,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只争朝夕加油干,狠抓监督主责主业、狠抓求真务实、狠抓改革创新;不负韶华再向前,以求极致的精神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打造“城人产”融合发展的至美瑞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