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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院联手公安机关打击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3日   来源: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近年来,伴随着金融危机,温州各地的虚假诉讼频发。为打击虚假诉讼,苍南县检察院与此苍南县公安局联合对发生在苍南县的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了查处。近日,苍南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的黄某夫妇与亲戚间的借款纠纷一案,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虚假诉讼案。

  据苍南县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介绍:2013年,苍南人黄某因在外投资工程生意亏损,欠下了巨额债务。为了稀释债务逃避责任,黄某和妻子陈某伙同亲戚四人伪造欠条虚构债务向苍南县法院提起诉讼,致使真正的债权人郑某和浙江某工程公司在执行款分配过程中损失60多万元。苍南县检察院接到该案的申诉后,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调查。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该院与县公安局密切配合,统一行动,于2014年9月24日分别传唤了主犯黄某及其亲戚汪某等三人。面对审讯,黄某很快承认了自己提起虚假诉讼来逃避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苍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贤木:“在侦查阶段,我们专案组多次与县公安局召开关于查处虚假诉讼案的研讨会,分析案情、共商对策,逐步形成了打击虚假诉讼的共识。这个案件的成功查处是个良好的开端,为今后共同打击虚假诉讼、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奠定了基础。” 2014年12月5日,案件侦查终结并经苍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黄某及其妻子陈某因妨害作证罪分别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陈某侄女及亲戚汪某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均获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另外,黄某与亲戚间的4个虚假诉讼案经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于2014年10月10日被温州中院指定苍南县法院再审。

  据悉,该案的成功查处得到了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国良的充分肯定,他指出:苍南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手打击虚假诉讼,有效遏制这类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蔓延,对促进该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值得充分肯定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