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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来源:   作者:

——2016年1月9日在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宣章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瑞安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民生民利,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努力为瑞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保障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审查逮捕案件1525件2224人,批准逮捕1192件1747人;审查起诉案件2589件3868人,提起公诉2288件3463人。办案总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三。严厉惩处涉黑涉恶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33人,提起公诉142人。坚决打击“盗抢骗”和“黄赌毒”等阶段性多发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70人,提起公诉1703人。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热点案件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49人,特别是从重从快办理了最高检督办的宝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件,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43人。

  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围绕市委转型发展战略,用法治方式处理经济关系中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对涉罪“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33人,其中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9人;突出打击“霸王搬运”、“村霸”、“地霸”行为,批准逮捕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83人。坚持打防并举,批准逮捕非公企业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15人。推进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试点工作,通过专题宣讲、组织庭审旁听、发放预防宣传手册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出台《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加强知识产权犯罪预防宣传,依法保护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政策,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对已达成刑事和解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149人,不起诉106人。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8件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建立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机制,实施心理干预66人次。创新监督考察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该项目在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大赛中获得社会创新项目铜奖。畅通基层群众诉求渠道,建成网上信访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依托三个检察室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服务基层政权建设,接待群众来访300人次,处理信访案件20件,第一时间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第一时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惩防职务犯罪职能,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为瑞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32人,立案人数创近几年新高。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其中立案查处大案19件,大案数占90%;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重点查处了市教育局原局长、消防大队原大队长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线索深挖效果明显,查办了人防、消防、涉农等系统或领域的窝串案28人,特别是人防系统“塌方式”腐败窝串案,从两任主任、副主任、科长到经办人员共6人被查。加大对农村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处,立案查处农村基层组织干部7人。紧紧盯住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不放松,加大追逃促投力度,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人,成功劝返一名潜逃国外四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严格区分干事创业和渎职侵权行为的界限,突出打击安全生产、“三改一拆”等领域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年立案查处渎职案件2件5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委“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初查渎职线索8件,发送检察建议4份,移送市纪委和公安机关处理2件。针对民政部门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补助金等情况,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针对特殊主体执行难等情况,指派办案骨干参与市委成立的督办组,对执行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对特殊主体的执行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大预防宣传教育力度,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12场,2000余名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村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丰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渠道,在市区主要道路及公交车、农村数字电影片头投放职务犯罪预防公益广告,建设网上廉政教育基地,营造社会化预防的氛围。积极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落实职务犯罪一案一剖析制度,协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全年有8篇职务犯罪预防材料被省检察院采用。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建立检察建议第三方回访评估制度,邀请第三方社会人士对检察建议和被建议单位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该制度被省检察院发文在全省推广。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全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和其他政法部门的配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4人,其中法院已判决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特别是2014年立案监督的杨某贩卖毒品一案,今年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部署开展污染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案件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审查案件35件43人,未发现侦查机关存在有案不立情况。积极开展追捕、追诉工作,追捕1人,追诉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大非法证据排除力度,严格把握定罪证据标准,严防冤假错案,作出存疑不捕、无罪不捕97人,存疑不诉、无罪不诉30人,要求侦查机关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18份,排除非法证据9份。完善捕诉双向衔接机制,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联系沟通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强化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起刑事抗诉7件,已被改判2件;提请民事抗诉2件,改判2件;积极初查虚假诉讼犯罪线索4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6人,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加大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立案监督执行案件12件,发送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有效整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审查提请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特赦等案件166件,纠正提请减刑不当1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建议收监13人;开展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加大与法院的信息互通,对2013年以来的财产刑案件进行梳理,督促法院及时执行财产刑。

  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主动收集和发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线索,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0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整改落实。继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检察约谈制度,重点关注“三改一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惰性执法情况,及时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12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工作。强化检察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强对“两所一庭”等基层站所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推进涵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重要资金使用等内容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和司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规范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注重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影响规范司法问题。严格贯彻执行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若干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再学习、办案瑕疵对照剖析等方式,引导干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规范侦查行为。作为全省反贪侦查工作转型升级试点单位,积极转变侦查方式,提高专业化审讯技巧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侦破犯罪的能力,杜绝仅凭口供定案和一切非法取证行为。出台《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办法》,明确检委会会议讨论案件的范围、流程等,规范检委会议事程序,慎重处理群众高度关注的不捕不诉案件。健全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意见》,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484份,程序性信息3874条,重大案件信息17件,信息公开数量居全省第一。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建立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宣布、公开说理制度,让群众见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阳光司法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作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出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业绩考核、素质评估等程序,从78名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中遴选出43名首批员额检察官人选,报省检察院审核决定。同时着手建立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岗位责任说明书等,为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打好基础。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行动,促进干警自觉从严从实加强党性修养、严格秉公用权、强化规矩意识。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治,引领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加大队伍业务能力水平建设,以一线办案干警为重点,推进全员轮训,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检察人员42批次264人次。定期举办“瑞检讲坛”,邀请“中国最美检察官”、“全国优秀侦查员”等检察业务专家来院讲座8次,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4名干警被评为温州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2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称号,2名干警受邀参加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进行学术交流。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5月以来,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落实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和“不捕不诉案件办理情况”的两项专项监督工作,虚心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意见。通过建章立制、转变执法理念、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召开政协民主监督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司法公开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4件。积极落实市政协委员会提出的《完善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建设》的民主监督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7件9人,全部采纳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

  各位代表,继2014年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后,我院再接再厉,2015年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塘下检察室被评为全省首批示范基层检察室,还有21个集体或个人被温州市级以上单位记功或表彰。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创新不足,服务大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影响案件质量的苗头性、隐患性问题仍然存在,司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着力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大局,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规范司法,着力夯实检察基础增强发展动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检察自身发展方面取得新的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实效

  出台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工作意见,把“五个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强化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三项检察”、惩治“涉网三领域”犯罪等专项检察活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影响改革发展、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积极应对《刑法修正案(九)》对反腐败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反腐力度不减、效果提升。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意识。妥善处理热点敏感案件及群体性突发事件,认真办理和反馈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坚持以公正司法为目标,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规范司法

  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统一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充分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其他司法机关的支持,不断健全和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开展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并完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推进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建成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资源共享,提升检察监督的效率。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规范监管秩序,促进安全监管。

  三、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导向,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部门整合、办案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工作,合理配置各类人员比例和落实岗位分配工作。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责任制度,合理划分司法办案权限,明确三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科学合理的检察官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坚持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队伍纪律意识、担当意识和作为意识。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两项监督工作整改意见。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改进人才评价、管理工作,促进队伍专业化。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党规党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为瑞安转型发展、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