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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来源:   作者:

——2015年3月19日在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美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深入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严格监督、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批捕起诉工作。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共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2261人,审查起诉4235人,办案总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二。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70人,提起公诉185人。办理了省检察院督办的许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决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1167人,提起公诉1784人。依法打击醉酒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528人。开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批准逮捕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28人,提起公诉73人。全面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认真执行批捕案件每人提审制度,积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加大非法证据排除力度,严格防范冤假错案,对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14人;对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89人,不起诉27人。加强对社会危险性审查,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388人,同比上升19.4%。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6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加大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对达成刑事和解的,不批准逮捕77人,不起诉74人。

  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职务犯罪35人,同比上升25%。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人,渎职侵权犯罪3人;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大案30人,大案占93.8%;现职科级以上干部5人。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查处市环卫系统受贿窝串案8人。受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查处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邵某(正县级)、原副总经理刘某(副县级)等3人重大受贿窝案。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吞、截留涉农资金8人。积极查办“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集云山公园管理指挥部贾某等2人玩忽职守案。着眼从根源上遏制腐败,集中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5人。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立案10人,对应当逮捕而没有移送审查逮捕的追捕9人;对应当起诉而没有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3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依法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8件,均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对原市三电办主任张某等2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建议收监执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6件,已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4件;开展民事执行案件专项检察,对50件民事执行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就执行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严厉打击民商事虚假诉讼,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人。

  二、坚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在市治水办、环保局、食安办、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等五个部门成立五个检察联络室,综合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主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快速查处违法犯罪的合力,打击力度显著提升。对环境污染犯罪提起公诉33人,同比增长10倍;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43人,同比增长1.5倍;对金融犯罪提起公诉12人,涉案金额达3.16亿元;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21人,同比增长30%。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等7人生产销售假牛肉案、省检察院督办的陈某等5人生产、销售假减肥药案等重大案件。加大对新型犯罪的研判,批准逮捕采血转送境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网贷平台非法吸存等案件3人,提起公诉7人。主动介入对突出违法问题的整治,如陶山镇桐浦等地废旧塑料加工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建议镇政府牵头联合执法,集中取缔了14个违法加工点。同时,注重跟踪回访,初步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立足办案,注意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向金融、卫生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堵塞管理漏洞。通过对国有企业系列贪污案件的分析,提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建议,获得温州市长陈金彪的批示。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约谈制度,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针对央视《焦点访谈》曝光非法加工、倒卖医疗废弃物的问题,及时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全面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依托三个基层检察室,加强对基层站所执法行为监督,塘下检察室被评为全省示范基层检察室和温州市法治基层站所示范单位。

  加强法治意识的培育。深入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农村开展职务犯罪宣讲16次,组织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800人次,提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尝试在非公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试点工作,协助加强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提升企业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设立未成年人工作室,在全省率先购买社会帮扶服务,成立未成年人法制宣传讲师团,拍摄微电影《守护青春》,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培育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积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实行诉讼与普通信访分离,引导信访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解决诉求,妥善处理信访案件149件。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改造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采取动漫、网络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识。

  三、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兴检,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始终把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司法能力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的专题教育活动,坚定队伍政治定力。开展“在荣誉前反思、在创新中前行”专题讨论活动,认真查摆“四风”和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并整改重点事项18项,制定或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推出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规定,强化担当精神,发挥领导干部办案的示范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加大队伍管理力度,被评为温州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大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对新招录人员实行轮岗制,促使其尽快全面熟悉检察工作;对年轻干警实行导师制,通过一对一全程指导,帮助其尽快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全员轮训、瑞检讲坛、“夜话沙龙”等活动,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有效提高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公诉人论辩赛、法律文书制作比赛等十余项活动和业务竞赛,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观摩庭和各种业务竞赛,取得优异成绩。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大练兵业务竞赛第二名,两名干警获得温州市优秀公诉人,两名干警获得温州市公诉新秀称号。

  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创新,通过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对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局域网实名公开曝光,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同时,把评查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晋升、晋级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案管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在检察日报上重点推介,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同志的肯定。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加大司法信息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以及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自2014年10月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以来,已公开各类法律文书500余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1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开展梳理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和执法办案中存在争议的法律条文专题调研。召开政协民主监督员见面会,向民主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坚持走访代表委员制度化,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就严格执法规范司法专题征询各级人大代表意见。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报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4件,办理民主监督建议1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23条。

  2014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有47个集体或个人获得温州市级以上记功或表彰。获得温州市检察系统首个“全国模范检察院”的荣誉称号后,瑞安市委专题召开表彰大会,温州市委政法委、温州市检察院、瑞安市委分别作出向瑞安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些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有待加强;惩治腐败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还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深刻把握坚守政治定力、服务保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检察发展动力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底线,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法治瑞安建设。深入研究检察机关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建议意见。以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新举措,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和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专项惩治,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大要案,加大对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在政府补贴和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出现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继续抓好五项特色检察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作为全省首批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探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相分离。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科学设置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办案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是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信仰法治、守护法律”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坚定不移地做法治瑞安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继续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业务骨干。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群团组织的作用,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文化素养、增强集体凝聚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忠诚履职,为瑞安赶超发展、再创辉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