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检察机关于今年3月20日至年底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此次专项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我院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本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监督并举报。
举报电话:0577-65856530、0577-66801081;
举报网址:www.zjwzra.jcy.gov.cn
来信举报可将信件邮寄至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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