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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父母请接受 家庭教育指导

  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林非凡 芮萱 

  “我们会在评估案情后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期限,制定详细课程,帮助你们提高亲子沟通质量,让孩子尽早走出心理阴影。”日前,瑞安市法院、检察院、妇联向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受害者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好监护教育义务,并现场指导他们如何借助数字化平台开展线上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瑞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阮晓静介绍,在这样的背景下,为帮助部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改善不当教育方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该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关工委、妇联于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基本原则、指导范围、职责分工、指导内容、指导期限、效果评估等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当未成年人存在不良行为,或出现犯罪、遭受侵害等情形,且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瑞安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有权向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瑞安市关工委、妇联需配合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

  瑞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将根据社会调查和个案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存在一般家庭问题的案件,依托“瑞安智汇惠童”数字化平台,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线上学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对于存在严重家庭问题的案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接受线上学习的同时,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还将对这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开展一对一指导,全方位帮助解决涉案家庭的实际问题。

  “家庭教育指导期限一般为2—12个月。在接受指导期间,如果发现受教育对象依然存在失管失教情形,将适当延长家庭教育指导期限;情节严重的,甚至存在监护侵害行为的,将建议并支持有关单位或人员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阮晓静表示,下一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还将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等结合开展,以强化教育矫治和保护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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